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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
添加时间:2018年12月18日
来源:
泸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zzshls.com/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重婚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实施家庭暴力的;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文章来源:
泸州劳动工伤律师
律师:
谢鹏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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