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劳动工伤律师

-谢鹏

1898272097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产品缺陷种类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2年9月28日 来源: 泸州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zzshls.com/

 谢鹏律师,泸州工伤赔偿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产品缺陷种类

产品缺陷种类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缺陷可分为三类:

  设计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不合理的因素。例如结构设置不合理,设计选用的材料不适当,没有设计附加应有的安全装置。

  制造上的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制造过程中,不符合设计规范,或者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没有完善的控制和检验手段,致使产品存在不安全的因素。

  指标上的缺陷。就是指在产品的警示说明上或者在产品的使用指标标志上未能清楚地告知使用人应当注意的使用方法,以及应当引起警惕的注意事项;或者产品使用了不真实、不适当的甚至是虚假的说明,致使使用人遭受损害。如油漆具有易燃性,生产者应附警示标志,提醒使用者存在的危险性,并告知如何避免。如果未履行上述义务,就属指示上的缺陷。

  《产品质量法》还明确了如果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那么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即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标准的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后就有可能给消费者造成损害,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即是缺陷产品。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是什么?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能: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消费者组织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联系电话:18982720978

全国服务热线

1898272097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